各二级学院(机关、后勤)党委、浔东校区管委会办公室、党政各部门:
根据学校党委统一部署,决定于2020年11月16日至12月16日开展全面从严治党督查暨重大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检查对象
文学与传媒学院、艺术学院、医学部、学生资助中心。
二、工作组组成及安排
本次工作组以“一拖二”的形式开展工作。即每个工作组负责两个单位,共组建两个工作组。第一工作组开展全面从严治党督查,负责督查文学与传媒学院、艺术学院;第二工作组开展重大资金专项检查,负责检查医学部、学生资助中心。工作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至12月16日,如需延长则另行通知。
1.第一工作组
组长:周学英;副组长:汪付官;组员:黄国强、赵丽芳、江环。
被督查单位:文学与传媒学院、艺术学院。
工作组联络员:黄国强;联系电话:15570237777。
2.第二工作组
组长:黄伟;副组长:项忠平;组员:王一成、程鸣、员枫。
被检查单位:医学部、学生资助中心。
工作组联络员:王一成;联系电话:13970236395。
三、工作内容
开展全面从严治党督查暨重大资金专项检查,主要是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督促各级党组织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充分发挥政治“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根据各部门单位的职责职能,精准查找发现问题,推动被督查检查单位和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担当作为,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
全面从严治党督查工作内容:1.着力发现是否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弄虚作假,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重点是对被督查单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对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加强校园意识形态和师德师风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制度等情况进行检查;对被督查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检查。
2.着力发现是否存在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重点是对被督查单位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重大事项向学校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干部选拔任用等情况进行检查;对被督查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党内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在干部职工录用、职称评定等工作中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等进行检查。
3.着力发现是否存在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重点是对被督查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遵守财经纪律,杜绝乱收费,拒设“小金库”,严格津补贴发放标准,防控招标投标、资产管理、科研经费管理、学生奖助学金评定廉洁风险等情况进行检查;对被督查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是否存在权力寻租、关联交易、利益输送、腐化堕落,以及兼职取酬、公款吃喝、私车公养等违纪违规问题进行检查。
4.着力发现是否存在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以及“低级红、高级黑”等问题。重点是对被督查单位落实学校党委、行政决策部署,实施党务政务公开、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对被督查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违规干预插手校内经济活动,在考试录取中存在违规行为,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吃拿卡要、克扣师生财物、优亲厚友,违反师德师风、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等问题进行检查。
5.着力发现是否存在纪检部门信访举报线索、审计部门发现等相关问题,以及工作组向相关职能部门了解关注的有关情况,着力发现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的突出问题。
6.校党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重大资金专项检查工作内容:被检查单位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校党委相关工作要求情况以及重大资金决策、使用、监督管理情况。
四、工作方法和步骤
1.发布公告。被督查检查单位接到督查检查通知后,及时在单位网站首页和办公场所醒目位置予以公告。
2.动员测评。工作组在被督查检查单位召开督查检查工作动员会,对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
3.听取汇报。工作组听取被督查检查单位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重大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汇报。
4.访谈了解。工作组同被督查检查单位的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师生代表(服务对象)进行个别谈话或座谈。
5.查阅资料。工作组查阅、复制被督查检查单位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
6.列席会议。工作组在督查检查期间,可列席被督查检查单位的工作例会、党政联席会、组织生活会及其他有关会议。
7.受理信访。督查检查工作期间,工作组负责受理反映被督查检查单位问题的来信来访。学校督查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主校区行政楼105室,学校网站主页设置举报邮箱;在主校区老行政办公楼设立督查检查工作意见箱。
8.实地暗访。走访了解被督查检查单位落实相关决策部署等工作情况。
9.形成专题报告。工作组梳理督查检查情况,形成工作报告。
10.报告督查检查情况。学校召开相关会议,听取工作组督查检查情况汇报,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学校党委。
11.反馈督查检查意见。召开被督查检查单位领导班子或全体人员会议,工作组向被督查检查单位反馈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工作意见。
12.及时整改。被督查检查单位收到工作组反馈意见起5个工作日内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台账,明确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在15个工作日内将集中全面整改情况报告报送工作组,并在本单位公布整改落实情况。
五、有关要求
1.被督查检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严肃认真对待督查检查工作,真正把接受督查检查当作推进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指定一位熟悉情况的同志负责与工作组的联络工作,提供相关工作条件,积极配合工作组开展工作。
2.被督查检查单位要自觉接受监督,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文件,认真做好工作汇报等各项准备工作;及时在单位内部传达学习督查检查部署会议精神,统一思想,全力以赴。
3.被督查检查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如有隐瞒不报、提供虚假情况,拒绝或者不按照工作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指使、强令有关单位或者人员干扰、阻挠督查工作或者诬告、陷害他人等情况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该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或有关责任人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4.工作组要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督查检查工作中要以问题为导向,注重发现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学校党委、纪委报告,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隐瞒不报,切实提高督查检查工作质量。要遵守保密纪律,不泄露、不扩散督查检查有关情况,不干预被督查检查单位的正常工作。
九江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