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和潜力,进一步加快学科建设发展,推动应用型高校深度转型,根据《九江学院“百人计划”实施暂行办法》(九院字〔2021〕14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4年“百人计划”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及聘任条件
1.首席教授。申报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师德高尚,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治学严谨。
(2) 在一线全职工作的教学、科研人员,年龄57周岁以下(截至聘任当年12月31日)。
(3) 有健全和具有凝聚力的学术团队,有带领学术团队从事高水平教学和科研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有创新构想,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省内乃至国内先进水平的能力。
(4) 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或青年教师工作的水平和能力;胜任并已系统讲授多轮专业必修课程,近3年每学年至少给本科生讲授1门课程且教学质量评估优秀(外出访学或交流期间除外)。
(5) 在科学研究上取得突出成绩,能代表学校本学科最高水平。
(6) 近几年科研成绩原则上符合以下第①项条件且符合第②、③项条件中的任意一项:
①近8年新增主持2项国家级纵向科研课题;或近5年新增主持1项国家级纵向科研课题面上项目及1项省部级纵向科研课题。(国家级、省部级纵向科研课题一律不视同、不相当,下同)
②发表论文符合下列条件者:提交近3年最多5篇代表作经专家委员会鉴定达到首席教授标准;原则上应以第一作者在一区SCI、SSCI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和管理学科A类期刊发表过1篇及以上论文。
③近5年获国家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下同)二等及以上奖励(一等奖单位排名前三、个人排名前八,二等奖单位排名前三、个人排名前五);或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及以上奖励(单位排名第一、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二);或获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及以上奖励(单位排名第一、特等奖个人排名前二,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或获教育部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及以上奖励(单位排名第一、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7)近3年、近5年、近8年时间段均截至2023年12月31日。
2.学术骨干。申报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术道德,爱岗敬业,治学严谨,具有开拓意识和奉献精神,善于团结合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有为学校科研发展努力工作的愿望。
(2) 年龄60周岁以下(截至聘任前一年12月31日)。
(3) 能胜任本学科主干课程的教学,担任本学科本科生一门次及以上的课程教学,教学效果优秀。
(4) 在教学和科学研究上取得优秀成绩,前三年代表性教研、科研成果(共限3项)在全校排名进入前90名者(含并列)(成果计算从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共计三年)。其中,各二级学院排名第一者自动进入“学术骨干”全校竞聘排名;其余人员根据岗位总体数量及学科发展需要,按文理科分类参加剩余指标的全校竞聘。
(5) 已入选学校“首席教授”者,不享受此项人才待遇。
二、聘任名额与程序
1. 聘任名额:按“择优聘用”原则,“首席教授”10人为限(一个聘任周期内同一一级学科限聘1人);“学术骨干”90人为限。“学术骨干”业绩成果计分(计分标准详见附件4),人文社科类需达到90分/理工农医类需达到120分,或在申报学院排名第一,方可申报。党政管理机构、科研机构、教辅机构和附属机构(校编人员)按学科专业归口至二级学院参与申报。
2. 聘任周期:“首席教授”原则上每3年聘任一次;“学术骨干”每年聘任一次。
3. 聘任程序:
(1) 个人申报:符合聘任基本条件且有意愿申报的人员,按要求填写《九江学院“百人计划”聘任申请表》(根据类型选择申报,一式两份),同时提交佐证材料复印件(须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盖章)。
(2) 二级学院初审:经所在二级学院评议审核,对业绩成果进行量化排序,签署推荐意见,并统一提交至学校。
(3) 相关职能部门复审。人事处、科研处、教务处等相关部门对二级学院提交的初审材料进行复审。
(4) 学校公示:学校对评审通过的各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定,予以聘任。
三、聘任待遇
1.“首席教授”聘期为三年,每年除享受正常发放的校内绩效工资之外,额外享受每年10万元的特聘岗位津贴。
2.“学术骨干”聘期为一年,除享受正常发放的校内绩效工资之外,按照排名享受相应额外特聘岗位津贴。其中,竞聘排名进入前十五名者(含并列),额外享受每年5万元的特聘岗位津贴;排名第十六至第三十名者(含并列),额外享受每年3万元的特聘岗位津贴;剩余的入选人员额外享受每年2万元的特聘岗位津贴。
3.其他待遇按《九江学院“百人计划”实施暂行办法》(九院字〔2021〕146号)执行。
四、岗位职责与管理考核
1.“首席教授”和“学术骨干”聘任者须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实行分工负责、分级管理。
2.“首席教授”需制定工作目标和年度计划,与学校签订双向目标责任书,实行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相结合。
3.具体职责及考核办法详见《九江学院“百人计划”实施暂行办法》(九院字〔2021〕146号)规定。
五、材料报送
1.申报人员应认真、如实填写《九江学院“百人计划”聘任申请表》(详见附件1和附件2),不得空项、漏项、跳页;各二级学院对申报材料应严格审核把关、量化排序,并提交《九江学院“百人计划”申报人员业绩成果量化汇总表》(详见附件3)。
2.6月20日前,各二级学院统一将申报材料(申请表、汇总表和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435309@qq.com,纸质版提交到主校区一号行政楼北101室。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8334028
附件:
1. 九江学院“百人计划”聘任申请表(首席教授)
2. 九江学院“百人计划”聘任申请表(学术骨干)
3. 九江学院“百人计划”申报人员业绩成果量化汇总表
4. 九江学院“百人计划”业绩成果计分规则(暂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