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科研院所:
近日接江西省教育厅文件通知(赣教科字〔2024〕4号),2024年度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组织教师积极申报。
一、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校在职在岗人员(不含兼职),每人限报1项(参与不超过2项)。
2.申报人具有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和基本条件,有承担科技研究项目的经历,具有良好的科研信用记录。
3.拥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科研人员只能申报重点项目。
有主持在研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者,不得申报。已经在国家、省(部)级、市级科技计划中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立项。
4.在研项目合同到期(含申请延期)而未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参与人(前3名)不得新申报项目。
5.项目验收不通过或项目终止,二年内项目负责人与主要参与人(前3名)不得新申报项目。
二、立项要求
1.选题要求:课题申请人要坚持“四个面向”,紧紧围绕国家战略和我省“1269”行动计划需求,根据申报指南进行选题。
2.立项类别:2024年度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设立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
重点项目: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把握科学前沿,聚焦产业转型升级,开展较为深入的创新性研究;推动产学研一体化,着力解决行业、产业和社会发展难题。研究期限为3年。
一般项目: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展创新性研究,着力提高教师整体科研能力。研究期限为2年。
青年项目:年龄在35周岁(女性可放宽到37周岁)以下的青年科研骨干开展创新性研究,着力培养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科研人才。研究期限为2年。
3.研究时间:2024年9月-202*年9月。
4.为加强科研团队建设,更好地组织开展科研工作,根据2023年国家项目申报率、科研经费完成率、成果转化完成额、获省部级自然科学类奖项与省级科研平台等情况,进行优先推荐。
三、申报受理方式
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9月1日17时。
请各学院科研秘书于2024年9月1日17时前将本学院符合申报要求的《申报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1份)、电子版《申报书》(word版)一并交科研处厚德楼460。
联系人:李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8334056
科研处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