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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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和第二学期期初学生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22日 14:54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做好本学期期末及下学期期初学生管理各项工作,确保广大学生期末安全有序离校和下学期初平安顺利返校,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现制订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期末学生工作安排

(一)强化安全教育及管理

1.深化安全专题教育。各二级学院要通过晚点名、主题班会等形式,集中开展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和诚信教育,重点强化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防网络诈骗等意识。要教育引导学生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自觉抵制非法集会、邪教活动、赌博及封建迷信等行为,增强法治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

2.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二级学院相关领导要下沉一线、靠前指挥,全体学工干部须严格执行宿舍值班制度,深入学生宿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与矛盾纠纷化解,重点抓好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3.精准帮扶重点群体。各学院要通过走访宿舍、谈心谈话等方式,及时掌握学生期末学习生活状况与思想动态,帮助学生克服考前焦虑,对学业困难、心理压力、经济困难等重点学生群体加强关心帮扶,密切家校联系,确保信息畅通,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严肃考风考纪教育

组织学生学习《九江学院课程考试考场规则》《九江学院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文件,让每位学生充分知晓考试违纪、考试作弊的严重后果,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做到诚信应考。

(三)统筹毕业生相关工作

1.加强毕业生教育管理。精准掌握考研学生名单,做好思想引导、心理疏导与后勤保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重点排查考研失利、学业预警、就业困难等群体,开展针对性帮扶,引导其树立正确学业观与就业观。

2.规范优秀毕业生评选。严格按照评选文件要求,做好推荐、审核、公示与上报工作,确保评选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正准确。

(四)学生离校管理工作

本科生宿舍2026年1月12日至2月27日期间封闭,学生期末考试结束后应尽早返乡,寒假期间研究生留、离校工作由发展规划与研究生处统筹安排,留学生留、离校工作由国际教育学院统筹安排。

1.精准掌握学生离校动态。各二级学院要对学生进行离校信息登记,做到“底数清、轨迹明、可追溯”,并以学院为单位填报《离校学生情况统计表》报学工处备案。

2.强化家校协同联动。各二级学院辅导员、班主任要重点关注夜间乘车学生和家庭困难学生返乡安全等事宜,并通过手机短信、QQ群、微信群等,要求全体学生到家或目的地后发送平安消息,有异常情况及时与辅导员、班主任联系。假期要定期与学生联系,关心和了解学生假期学习、生活状况。

3.加强假期安全教育。教育学生离校途中选择正规交通工具,保管好随身物品;寒假期间注意防火、防溺水、防流感,谨防电信网络诈骗;保持通讯畅通,遇突发事件立即报告。

4.开展离校前安全检查。各学院于1月12日之前对学生寝室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所有寝室门窗关闭、水电切断,消除假期安全隐患。

5.教育引导学生合理规划假期。鼓励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与家务劳动,关注社会发展,加强自主学习。毕业生应积极联系实习就业单位,但要提醒学生注意防范辨别校外违规培训和不正规实习单位,避免上当受骗。

(五)规范假期留校学生管理服务工作

除研究生、留学生外,寒假期间原则上学生不留学校,确因特殊原因需留校住宿的同学要写出书面申请,家长签署意见并作出安全承诺,经二级学院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再报学工处审核通过后统一安排集中住宿、集中管理,相关学院要安排专人妥善做好假期留校学生管理服务工作,关心留校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心理状况,确保留校学生安全稳定。

(六)持续推进征兵宣传动员工作

落实上级征兵工作会议精神,做好2026年春季征兵相关工作,重点针对毕业班男生开展“精准动员”,做好政策宣讲、意向登记与预征工作。寒假期间持续开展线上宣传,确保征兵工作不断线。

二、下学期期初工作安排

1.开学报到注册时间:本科生2026年2月28日--3月1日报到注册。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地点:各二级学院学生科。研究生3月1日报到注册,3月2日正式上课(具体工作由发展规划与研究生处统筹安排)。

2.2026年3月1日各二级学院开展晚点名,并将学生到校情况于当晚21:00前报学生工作处。学生须按照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返校并参加晚点名,因特殊情况确实无法按时报到的,须提前向所在学院请假。

3.3月2日正式上课,各二级学院于3月2日上午9:00前将学生到课情况报学生工作处,各二级学院开始学生日常管理考核。

4.开学第一周,全体学工干部要深入班级、宿舍检查,做好新学期的值班值守工作,与学生谈心谈话了解学生返校后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建立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

5.开学初各二级学院要及时启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评定工作,进行奖学金的评定推荐,并将名单、材料报学生工作处。



学生工作处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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