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机构:
2026年度九江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二级学院、研究机构积极组织教师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类别及支持方式
(一)科技重大专项
重大技术攻关“揭榜挂帅”项目。每项100万元,采取前资助、中期资助及后资助相结合方式支持。立项时每项拨付前资助经费20万元。
(二)基础研究计划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每项5万元,采取经费包干制方式支持。
(三)重点研发计划
1.制造业“9610”行动支撑计划。每项20万元,采取前资助与后补助相结合方式支持。立项时每项拨付前资助经费 10万元。
2.农业领域重点支持计划。每项15万元,采取前资助与后补助相结合方式支持。立项时每项拨付前资助经费7万元。
3.社会发展领域重点支持计划。每项15万元,采取前资助与后补助相结合方式支持。立项时每项拨付前资助经费7万元。
(四)成果熟化计划
科技成果熟化项目。每项30 万元,采取前资助与后补助相结合方式支持。立项时每项拨付前资助经费 15万元。
二、申报人员基本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在职人员,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且为实际主持该项目研究的人员。申报人受聘多个依托单位的,只能通过一个依托单位申报,由依托单位出具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时问须覆盖项目实施周期;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8周岁【1968 年1 月 1日(含)以后出生】。鼓励青年科技人才(40周岁以下)作为项目负责人开展科学研究;
3.参与人与申报主体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人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须签订合作协议。合作研究单位不超过2个;项目负责人主持在研项目不得超过2项;
4.市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合同到期(含申请延期到期)而未验收的,主要参与人(前3名)不得新申报项目(定向支持的项目除外);
5.在项目申报指南中,对上述申报基本条件有具体要求的,以申报指南有关要求为准。
三、申报相关事项
1.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得更改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立项后,申报材料中承诺的考核指标,将作为项目合同书明确的考核内容,原则上不予调整,项目承担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签订项目合同书。
2.申报单位及申报人诚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联合惩戒“黑名单”记录,并在业务系统提供征信证明。申报单位及申报人在申报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作出信用承诺。
3.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各方须签订联合申报合作协议,明确约定项目申报单位、参与单位承担的研究任务、考核指标、专项经费比例和知识产权归属等,并作为申请书的附件提交。
4.鼓励项目申报单位设立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参加科研工作,按规定从项目“劳务费”科目据实列支劳务性报酬和社会保险补助等。
5.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报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必须脱密后提交。
6.凡涉及实验动物或动物实验的项目申报,应提供《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申报拟开展科研内容应与许可证的许可范围一致。
7.凡申报涉及人体研究,应按照规定通过伦理审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如需将我国人类遗传资源运送、邮寄、携带等出境,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要求报批。
四、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项目申报人可登录九江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申报(网址http://182.106.182.120:8060/jiujiang/login),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本单位科研秘书申请开通账号。项目申报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4月20日17:00。逾期未提交的,系统将自动关闭,不予受理。为避免申报高峰服务器拥堵等问题,请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错峰申报。
2.各二级学院于2026年4月21日上午10点前将纸质版《申报书》(系统导出,双面打印,一式一份)、《九江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活页》(附件3,双面打印,一式三份)、《2026年九江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厚德楼460室,同时将所有文件电子稿发送至邮箱16398498@qq.com。
因九江市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与重点研发计划中农业领域重点支持计划和社会发展领域重点支持计划实行限额申报限额推荐,请各申报人和单位按时提交材料,逾期未提交材料的项目将不予推荐。
联系人:江老师8334056
科研处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