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厚植发展优势,破解发展瓶颈,更好地谋划我校“十三五”发展和未来,促进我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四大职能协调发展,实现学校发展目标,学校党委提出“教学剩余”观点。这个观点在全校教师广泛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形成共识:它符合学校长远发展的需要,更符合教师切实利益和长远利益的需要。
通过深入调研和探讨,1月11日,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我校从2016年上半年开始在药学与生命科学学院、理学院、会计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4个二级学院开展“教学剩余”综合改革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2016年下半年将在全校推行“教学剩余”综合改革。通过建立用人所长、各得其宜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进修基本岗位,形成“1+3”结构,达到总课时量、总课时费用、超课时费下降,总的成果(“1+3”)质量提高、数量增加,教师收入总体不下降的成效;通过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和释放现有师资潜能等举措,更大程度地发挥好教师特长和作用,实现学校又好又快发展。
为保证该项改革顺利进行,学校成立了“教学剩余”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具体指导改革工作,并在政策上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