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下午,旅游与国土资源学院在厚德楼415会议室召开了《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专题学习会。党委书记黄伟作专题学习辅导,全体教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上,黄书记结合《条例》对教育教学部门和教职工个人的要求,从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预防、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处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责任划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赔偿等方面进行了宣讲。黄书记指出,《条例》是预防和处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基本遵循,《条例》的颁布和施行是我省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一项重要举措,将为学校预防与处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要求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执行,并就如何学习宣讲、贯彻落实《条例》提出两点要求:
一是认真抓好学习宣讲。全院班主任、辅导员一要通过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等方式向学生监护人、抚养人进行宣讲,让学生家长知晓自己的法律权利和义务;二要通过班会、黑板报、微信(QQ)群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让全体学生知晓《条例》,确保知晓率达100%。
二是扎实抓好贯彻落实。一要进一步梳理学院安全管理相关措施,确保现有管理措施与《条例》有效衔接;二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学院安全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三要强化安全防范工作的部署和检查,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四要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追究,最大限度地减少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会上,李松志院长要求学院相关科室认真梳理相关制度,查漏补缺,并制定《条例》学习方案,加大宣传力度,务必使全体教师、学生及家长知晓《条例》。